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直各單位:
《關于加強服務業統計工作的意見》已經縣政府常務會議研究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實施。
永泰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1年1月19日
關于加強服務業統計工作的意見
為進一步促進我縣服務業統計工作規范有序開展,有效提升服務業統計工作水平,激發市場主體活力,客觀、準確反映全縣服務業發展狀況,經研究,提出如下工作意見:
一、組織領導
由于服務業統計工作涉及面廣、部門多,由縣商務局負責建立服務業統計工作聯席會議制度,每季度召開服務業統計工作分析會,聽取情況匯報、分析原因、商討對策、明確措施,切實有效抓好服務業統計有關工作。
二、獎勵政策
(一)新增限上和規上企業一次性補助
1.對當年新增的商業綜合體和專業批發交易市場,每新增一家給予企業一次性補助20萬元。
2.對當年月度新增的限額以上商貿企業(以下簡稱:限上企業)和規模以上服務業企業(以下簡稱:規上企業,不含金融業、房地產業、交通運輸倉儲郵政業等其他服務業企業),每新增一家給予企業一次性補助8萬元。
3.對當年年度提升新增的限上企業和規上企業,每新增一家給予企業一次性補助5萬元。
4.對當年年度提升新增的限上大個體(僅指零售業、餐飲業),每新增一家給予企業一次性補助1萬元。
上述新增的企業和大個體,必須在申報入庫后至申請獎補期間正常經營且按國家統計報表制度要求及時報送統計報表,由縣統計局負責提供并確認。其中:一次性補助金額不與企業納稅掛鉤。
(二)高增長企業獎勵
1.限額以上批發業企業:對按要求報送統計報表的限額以上批發業企業,當年計入我縣的銷售額比上年增長25%及以上,且增量部分銷售額達到0.5億元的,給予一次性獎勵1萬元;增量超過0.5億元的,每增加1億元,再給予1萬元的獎勵。單家企業最高獎勵不超過10萬元。
2.限額以上零售業企業、限額以上住宿餐飲企業和規模以上服務業企業:對按要求報送統計報表的限額以上零售業企業、限額以上住宿餐飲企業和規模以上服務業企業,當年計入我縣的銷售額(營業額)比上年增長25%及以上,且增量部分銷售額(營業額)達到0.1億元的,給予一次性獎勵1萬元;增量超過0.1億元的,每增加0.2億元,再獎勵1萬元,單家企業最高獎勵不超過10萬元。
符合上述條件的企業當年實際納稅總額必須較上年度增長5%及以上,且企業獎勵金額不超過當年納稅總額的縣級留成部分。
(三)限上企業(含大個體)統計信息員補助
對限上企業(含大個體)的統計信息員,按照每月150元的標準給予補助,具體補助金額按企業實際上報數據月份數發放,由縣統計局提供并確認。
三、其他事項
(一)申請獎補資金企業及個人必須符合:未列入失信黑名單且未涉訴,并經公安部門認定無涉黑涉惡記錄。
(二)本《意見》相關獎補所需資金由縣財政承擔。
(三)針對第二點的(一)、(二)獎補由鄉鎮組織申報及初審。
(四)本《意見》自2020年1月1日開始施行,原樟政〔2017〕279號文件同步廢止。
(五)本《意見》由縣商務局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