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加快農業農村現代化提供堅實人才保障,大力實施農民素質提升行動,根據《福建省財政廳 福建省農業農村廳關于下達2022年中央農業生產發展專項資金的通知》(閩財農指〔2022〕35號)和《福建省2022年高素質農民培訓項目(中央資金)實施方案》等文件要求,結合我縣實際,研究決定向社會公開遴選一批高素質農民培育實訓實踐基地,現將遴選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遴選范圍
在永泰縣轄區內,現有社會培訓機構、農業科研教學推廣單位示范基地、涉農企業、家庭農場、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基地等。
二、實訓實踐基地分類與條件
(一)實訓實踐基地分類:糧食類、果蔬類、茶葉類、食用菌類、中草藥類、畜禽養殖類、休閑農業類、農業新機具類、電子商務類等。
(二)實訓實踐基地遴選條件
1.基地合同期在5年以上或擁有自主產權,基地所屬單位應在工商部門注冊登記。
2.基地近3年無違法違規和不良誠信記錄,愿意承擔農民教育培訓的實訓任務。
3.基地有一定的技術服務能力,具備舉辦現場觀摩、展示、農民培訓等條件,能承擔起對周邊地區技術、信息服務任務。
4.基地規章制度完善,管理比較規范,交通便利,基礎設施、設備齊全,無明顯安全隱患。
三、遴選程序
1.申請認定高素質農民培育實訓實踐基地,須在規定期限內向縣農業農村局提出申請,提交高素質農民培育實訓實踐基地申請表、營業執照、法人身份證、土地流轉合同、基地簡介、基地照片(5-10張)、榮譽等申報材料(申報材料裝訂成冊一式二份)。
2.縣農業農村局對報送的材料進行合規性審查,并組織實地考察,經專家評審后形成最終意見,提交局務會議研究通過,經政務網公示后不影響評審結果,予以認定高素質農民培育實訓實踐基地,實訓實踐基地認定有效期限為3年。
3.基地統一懸掛“永泰縣高素質農民培育實訓實踐基地”標牌,由縣農業農村局建立統一的高素質農民培育實訓實踐基地信息庫,并將全縣高素質農民實訓實踐基地匯編成冊,作為永泰縣高素質農民培育的交流展示平臺,予以全省推介。
四、有關要求
本公告發布之日起15天內向永泰縣農業農村局遞交申請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聯系人:葉雪金、蔡敏芬,聯系電話:0591-24836667、0591-24832127,郵箱:ytnyj127@163.com。
特此公告
附件:永泰縣高素質農民培育實訓實踐基地申請表
永泰縣農業農村局
2022年7月20日